闵行区经委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服务型制造 示范遴选工作的申报通知
2020-09-02 5405

各镇(街道、莘庄工业区)、相关园区、企业:

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0年度服务型制造示范(企业、项目、平台)遴选工作已启动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类别

(一)示范企业、示范项目:聚焦智能产品服务、个性化定制、创新设计、信息增值和科技创新领域;

(二)示范平台:包括面向行业提供专业服务和面向区域提供综合服务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共性条件

1. 申报主体应在闵行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2019年度实现盈利且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。

2. 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,符合“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”(见附件1)明确的方向与要求。

3. 申报主体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,未发生重大质量、环保或安全事故,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。

(二)专项条件

1. 示范企业:应为具有鲜明特色的制造业企业。在本行业或行业细分领域内,其生产技术与工艺、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具有一定优势地位。企业能够通过模式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,并在战略规划、管理运营、模式创新、平台建设、人才培养、服务绩效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。

2. 示范项目:应为制造业企业近两年内(2018年1月1日以后)新实施的服务化转型项目。项目已投入运营,且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、提升经营效率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实现目标。项目实施后企业的服务型制造特征更加明显,服务能力更加突出,市场地位得到加强。

3. 示范平台:应为制造业企业自建服务平台或第三方平台。平台的成立和运营时间须满一年(2019年1月1日以前),应在服务体系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模式等方面均已取得一定成果。通过平台提供的服务,能有效降低企业间的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,实现效率提升和服务增值。

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9月23日前填写“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”(见附件2),连同随附材料一起交至闵行区经济委员会服务业科(沪闵路6558号411室)。

详细通知及附件请见http://www.sheitc.sh.gov.cn/cyfz/20200831/c1f21a1af6d3424eb49682371ef301be.html

联系人:金莹,64131790,15026610818

闵行区经济委员会

2020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