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指南
警务公开
 
C 签证
 

办事机构

办理地址

办理时间

联系电话

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

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

周一至周六
上午9:00—下午5:00

28951900

行政许可条件(数量)

执行乘务、航空、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、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。

申办材料

1、交验有效护照原件;
2
、在沪住宿登记证明原件(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);
3
、提交填写完整的《外国人签证、居留许可申请表》,交1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;
4
、提供民航或者交通等部门的申请公函。

办理程序及期限

申请资料齐全后,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注:周六仅受理证件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详见(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 ),国家计委、财政部(计价格[2003]392号)。

办理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》及其《实施细则》。
 
办事流程:- 受理——审批——制证——发证
表格下载:-外国人签证、居留许可申请表(附后打印说明: 请使用A4规格的白色复印纸正反面打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