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指南
警务公开
 
L 签证 ( 寄养儿童 )
 

办事机构

办理地址

办理时间

联系电话

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

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

周一至周六
上午9:00—下午5:00

28951900

行政许可条件(数量)

外籍华人、华侨在沪寄养未满 18 周岁的外籍子女。

申办材料

1 、交验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;
2 、在沪住宿登记证明原件(住宿地派出所出具);
3 、提交填写完整的《外国人签证、居留许可申请表》,交 1 张近期 2 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;
4 、经公证过的儿童寄养保证书原件。

办理程序及期限

申请资料齐全后,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注:周六仅受理证件

收费标准及依据

详见(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 ),国家计委、财政部(计价格[2003]392号)。

办理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》及其《实施细则》。
 
办事流程:- 受理——审批——制证——发证
表格下载:-外国人签证、居留许可申请表(附后打印说明: 请使用A4规格的白色复印纸正反面打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