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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机构 |
办理地址 |
办理时间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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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|
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|
周一至周六
上午9:00—下午5:00 |
289519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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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许可条件(数量) |
| 外籍华人、华侨在沪寄养未满 18 周岁的外籍子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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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办材料 |
1 、交验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;
2 、在沪住宿登记证明原件(住宿地派出所出具);
3 、提交填写完整的《外国人签证、居留许可申请表》,交 1 张近期 2 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;
4 、经公证过的儿童寄养保证书原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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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程序及期限 |
申请资料齐全后,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注:周六仅受理证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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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标准及依据 |
| 详见(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、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 ),国家计委、财政部(计价格[2003]392号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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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依据 |
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》及其《实施细则》。 |